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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135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查、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张鸿翔同志申报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意见反馈到学校纪律委员会检查办公室(电话:02884686112)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