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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学习行为,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段思羽等8名学生部分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并且无该门课程正常补考资格,相应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但可申请重修,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上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此页无正文)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上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学号 | 科目 | 取消考试 资格原因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学前教育6班 | 段思羽 | 2015070639 | 羽毛球快速进阶 | 2 |
商贸与融媒体学院 | 20市场营销2班 | 雷基伟 | 2015030219 | 羽毛球快速进阶 | 2 |
商贸与融媒体学院 | 20市场营销2班 | 梁智雄 | 2015030220 | 羽毛球快速进阶 | 2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级学前教育3班 | 樊思岐 | 2015070327 |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 2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级学前教育8班 | 廖鸣瑶 | 2015070809 |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 2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级学前教育8班 | 王娜 | 2015070814 |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 2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级学前教育8班 | 杨滢 | 2015070817 |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 2 |
教育与设计学院 | 20级学前教育8班 | 吴秋凤 | 2015070818 |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 2 |
备注:
一、《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条如下:
学生每门课程的考试资格由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认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且无该门课程正常补考资格,相应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但可申请重修:
1.未经批准修读的课程;
2.累计旷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未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课程中的实训(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者;
5.该学期未注册者。
二、表内“取消考试资格原因”一列数字2、3、4对应以上条款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