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关于取消段思羽等8名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的决定

2021-12-29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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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学习行为,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段思羽等8名学生部分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并且无该门课程正常补考资格,相应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但可申请重修,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上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此页无正文)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上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科目

取消考试

资格原因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学前教育6班

段思羽

2015070639

羽毛球快速进阶

2

商贸与融媒体学院

20市场营销2班

雷基伟

2015030219

羽毛球快速进阶

2

商贸与融媒体学院

20市场营销2班

梁智雄

2015030220

羽毛球快速进阶

2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级学前教育3班

樊思岐

2015070327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2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级学前教育8班

廖鸣瑶

2015070809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2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级学前教育8班

王娜

2015070814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2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级学前教育8班

杨滢

2015070817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2

教育与设计学院

20级学前教育8班

吴秋凤

2015070818

幼儿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基础)2

2

 

 

 

备注:

一、《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条如下:

学生每门课程的考试资格由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认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且无该门课程正常补考资格,相应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但可申请重修:

1.未经批准修读的课程;

2.累计旷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未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课程中的实训(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者;

5.该学期未注册者。

二、表内“取消考试资格原因”一列数字2、3、4对应以上条款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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