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12-15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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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

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10-13周(即日至11月30日)对2019届毕业班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复习工作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

1.对象:2019届级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9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

2.范围:从大一到大三所有不合格科目;

备注:按毕业要求,公共选修课需至少修满4个学分,请同学们在教务系统上查询公共选修课学分是否修够,如果少于4个学分,由学生发展处在辅导答疑期间统一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供学生学习,也可按公共选修课学分置换规定申请置换。

二、清考报名、缴费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9届学生:第10周(即日至11月18日)晚23:00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网站进行重修报名;

往届学生:即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单独到教务处1219办公室开具重修报名申请表后再到财务处缴费。本次清考逾期不接受补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同学,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毕业清考机会;

2.缴费时间:教务处统计重修报名信息后,报名学生于第12周(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交纳学习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选课视为无效,且无本次清考资格;

3.鉴于部分大三学生在外顶岗实习,本次大三需清考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完名后,可根据自己的选课信息进行支付宝转帐,(长江支付宝账户为:1027369786@qq.com),支付宝转账前请同学确认所缴费用,务必备注好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如财务收款信息与财务数据不匹配、逾期转账,财务处将原账户退回转账费用。

三、网上报名选课方式、费用

1.请同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查看附件《2019届毕业前学分清理应报名学生名单》,确认不及格的课程再报名:

内网地址:http://192.168.1.3:81

外网地址:http://119.6.108.208:81

2.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选择重修课程,点击“我要报名”,完成网上报名;

3.清考费用:50元/学分。

四、清考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的安排

1.清考报名工作结束后(即第12周2018年11月23日),由教务处将报名的清考课程及人数统计好,统一将报名详细信息下发至各教学单位,并由各教学单位安排辅导答疑课;

2.原则上根据选课人数,达到或超过20个人单独开班;少于20人采取辅导答疑的形式进行,辅导答疑上课时间拟安排在第13周(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辅导答疑后再进行考试,非笔试类课程采取考查方式进行,在辅导答疑期间由辅导答疑教师安排,笔试类课程由教务处安排统一笔试,拟定于第13周(2018年12月1日-12月2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学生发展处、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此通知向应报名学生传达,并向学生强调本次清考的重要性,协助做好毕业清考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16级毕业前学分清理应报名学生名单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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