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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和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其阶段任务安排
(一)根据教学任务安排,2019级和2020级应在2021年1月8日全部结课(含补课)。
(二)全校各学院课程的期末试题或考核方案(笔试类、非笔试类),须在第17周(2021年1月1日前)通过钉钉“简道云审批—教务教学—期末试卷审批”完成期末试卷(考核方案)提交,各节点审批人应在该期间留意钉钉流程动态。
(三)教务处组织安排的公共课统考时间:2021年1月11日-12日。
(四)各学院组织安排的专业课统考时间:2021年1月5日前在教务处备案。
(五)统一笔试/统一机试类考试应按要求在正方系统进行安排,于2021年1月4日前完成排考、核对等工作。为了有效利用教室资源和避免冲突,要求各学院排考时,统一考试起始时段:上午时段8:30-10:00/8:30-10:30,10:10-11:40/10:40-12:10;下午时段14:00-15:30/14:00-16:00,15:40-17:10/16:10-17:40;晚上时段18:30-20:00/18:30-20:30。
(六)考试及监考安排可于2021年1月6日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二、命题要求
(一)统一笔试的考试科目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出A、B两套试题,考查类课程可只出一套方案,口试题应该做到每生一题。每套试题卷面总分为100分,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A、B分别作为期末考试试卷、补(缓)考考试试卷。
(二)命题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大纲要求设置考试时长,一般为90分钟或120分钟。其余特殊时长请在试卷上注明。
(三)凡由两名及以上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应成立命题小组,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统一命题。
(四)命题教师务必在充分了解学生学习状态的情况下命题。考试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标准,考试试卷在题型选择上原则上不应少于4种。教师在命题时,还务必注意题量与难度的合理性,避免出现开考45分钟后学生大量交卷情况。
三、试卷提交审核要求
(一)各命题教师务必采用学校统一的试卷模版,试卷模板请在全校内部群共享下载,每套试题提交时须附详细的评分标准。
(二)试卷提交时文件名为:课程名称-出卷教师-课程代码-编号。
例如:2019级《工程力学》A卷的上报格式文件名是:
工程力学-姓名-JZB0082211-A
《工程力学》B卷的上报格式文件名是:
工程力学-姓名-JZB0082211-B
(三)教师命题结束后,通过钉钉通达审批流程提交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经学院教学秘书、院长、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生效。命题教师应对电子版加密,妥善保管相关试卷,严禁出现漏题现象。
四、考风考纪宣传组织工作
(一)成立学校考风考纪工作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质量部、学生发展处以及各学院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发展处、各学院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三)“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会”,具体开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任课教师可在考前进行全面、系统的辅导复习,但不得圈定重点或对考试试题进行任何暗示。
(二)授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规定,并按要求填写《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后在2020年12月2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需要办理缓考的学生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和有效支撑材料(例:因身体不适需办理缓考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参加招生社会实践学生需在学生服务中心核实外出请假流程、个人原因需提供相关纸质个人说明等)前往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缓考申请手续,除特殊情况外,逾期不予补办。
(三)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19日前录入系统并提交,返卷时间由开课单位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入成绩时:若有缺考的学生,请在备注一栏选择“缺考”;参与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对应录入系统“期中成绩”一栏。
附件: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表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