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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
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9周(10月11日至11月5日)对2018届毕业班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复习工作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
1.对象:2015级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5级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
2.范围:从大一到大三所有不合格科目。
备注:按毕业要求,公共选修课需至少修满4个学分,请同学们在教务系统上查询公共选修课学分是否修够,如果少于4个学分,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在辅导答疑期间统一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供学生学习,也可按公共选修课学分置换规定申请置换。
二、清考报名、缴费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5级学生:第6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晚17:00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网站进行重修报名;
往届学生: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单独到教务处1219办公室开具重修报名申请表后再到财务处缴费。本次清考逾期不接受补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同学,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毕业清考机会。
2.缴费时间:教务处统计重修报名信息后,报名学生于第 7周(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交纳学习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选课视为无效,且无本次清考资格。
三、网上报名选课方式、费用
1.请同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查看附件《2015级毕业前学分清理应报名学生名单》,确认不及格的课程再报名:
校内登录网址:http://192.168.1.3:81
因网络限制,目前外网已关闭,手机等移动终端可在校园内搜索“xiaoyuanwang”信号,连接成功后,通过手机浏览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地址同上;
2.选择网上选课à重修选课,选择重修课程,点击“我要报名”,完成网上报名;
3.清考费用:50元/学分。
四、清考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的安排
1.清考报名工作结束后(即第8周2017年10月24日),由教务处将报名的清考课程及人数统计好,统一将报名详细信息下发至各教学单位,并由各教学单位安排辅导答疑课;
2.原则上根据选课人数,达到或超过 20 个人单独开班;少于 20 人采取辅导答疑的形式进行,辅导答疑上课时间拟安排在第 8-9 周(2016年10月25日-11月3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辅导答疑后再进行考试,非笔试类课程采取考查方式进行,在辅导答疑期间由辅导答疑教师安排,笔试类课程由教务处安排统一笔试,拟定于第8-9 周(2017年10月28日-11月 2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学生发展处、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此通知向应报名学生传达,并向学生强调本次清考的重要性,协助做好毕业清考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15级毕业前学分清理应报名学生名单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