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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9级健康学院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曾兴洋(考生号:1951*******320,身份证号:513401********1615,学号:191****134),高考总分406分,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我校就读,该生申请转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级刑事执行专业继续学业。考虑到该生的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曾兴洋同学的转学申请。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3日止。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教务处电话:028-84686915
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4686112
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