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11月6日至12月6日对2017级及在学制年限内(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所有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考试,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次考试的相关组织工作,做好报名工作、复习工作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辅导答疑及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对象及考试范围
1.对象:2017级及学制年限内(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2.范围:在校期间所有不合格科目。
二、2017级重修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晚23:00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网站进行重修报名。
缴费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工作时段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交纳学习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选课视为无效,且无本次重修考试资格。
2.报名方式
请同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查看附件《2017级重修考试应报名学生名单》,确认不及格的课程再报名:
内网地址:http://192.168.1.3:81
外网地址:http://119.6.108.208:81
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选择重修课程,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学制年限内(毕业两年内)毕业生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1月22日。
2.报名方式:直接到教务处(1219办公室)开具重修报名申请表,再到财务处缴费。
本次重修逾期不接受补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同学,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重修机会。
四、其他事项
1.重修费用50元/学分,重修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将报名的重修课程及人数统计好,统一将报名详细信息下发至各教学单位,并由各教学单位安排辅导答疑。
2.辅导答疑时间拟安排在11月26日-12月6日进行,非笔试类课程采取考查方式进行,在辅导答疑期间由辅导答疑教师安排;笔试/上机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需在11月29日前完成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后进行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按毕业要求,学生公共选修课需至少修满4个学分,请同学们在教务系统上查询公共选修课学分是否修够,如果未在选课学期进行选课,需单独在教务处(1219办公室)开具重修申请单进行报名,由学生发展处在辅导答疑期间统一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供学生学习,也可按公共选修课学分置换规定申请置换。
请各辅导员将此通知向应报名学生传达,并向学生强调本次重修考试的重要性及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协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17级重修考试应报名学生名单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