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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各本科院校申请表
20180428111446219.docx20180428111447980.docx20180428111447471.docx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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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18〕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跨校专升本
20180428111322841.pdf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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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下学期2015级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清考辅导答疑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下学期2015级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清考辅导答疑安排》已上传内部群、钉钉群共享,请各教学单位学工领导、教学科长(秘书)、辅导员老师及时下载,做好通知工作,几点注意事项提醒如下:1.请老师们在通知时将原表发出去,不要随意进行筛选,以免遗漏信息;2.提醒学生使用电脑查看安排表,手机可能不兼容部分格式,导致无法查看完整内容,特别注意核对课程对应的年级、班级、专业是否与自己报考的相符合;3.提醒学生特别注意查看每门课程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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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18〕13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下学期在校学生学籍清理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为加强本院学生学籍管理,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其学业,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下学期学籍清理工作。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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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10周(即日起至5月6日)对 2018届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第二次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复习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8届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8届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学生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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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6、2017级统招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具体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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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8-04
专升本各本科院校申请表
20180428111446219.docx20180428111447980.docx2018042811144747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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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8-04
院教字〔2018〕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跨校专升本
20180428111322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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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18-04
关于2017-2018学年下学期2015级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清考辅导答疑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下学期2015级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清考辅导答疑安排》已上传内部群、钉钉群共享,请各教学单位学工领导、教学科长(秘书)、辅导员老师及时下载,做好通知工作,几点注意事项提醒如下:1.请老师们在通知时将原表发出去,不要随意进行筛选,以免遗漏信息;2.提醒学生使用电脑查看安排表,手机可能不兼容部分格式,导致无法查看完整内容,特别注意核对课程对应的年级、班级、专业是否与自己报考的相符合;3.提醒学生特别注意查看每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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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8-04
院教字〔2018〕13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下学期在校学生学籍清理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为加强本院学生学籍管理,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其学业,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下学期学籍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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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18-04
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学生第二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10周(即日起至5月6日)对 2018届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第二次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复习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8届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8届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学生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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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8-03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6、2017级统招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