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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沛业等33名休学逾期未归同学处退学作理的决定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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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黎玉林,朱君等5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的决定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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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我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教学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重修报名对象及范围(一)对象:全院2016级各专业在籍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表)(二)范围:2016-2017-2学期所有未通过的课程[含在本学期参加了正常补(缓)考后仍未通过的课程]。二、重修报名、缴费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第9周-第10周(报名系统现已开放至11月6日)11月6日17:00截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站进行选课报名。本次重修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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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49名逾期未报到学生的通告
截止2017年10月23日,我院目前仍有49名学生本学期未到校报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节第二十七条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九章第四十条之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连续两周不参加学院规定的任何教学活动,而无正当事由者应给予退学处理。希望家长在此消息发布一周内到校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院将按自动退学处理。联系电话:84686915.联系人:周老师。逾期未报到学生名单:姓 名年级·专业·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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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首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9周(10月11日至11月5日)对2018届毕业班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复习工作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5级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5级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从大一到大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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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5、2016级统招和双证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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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11
关于对王沛业等33名休学逾期未归同学处退学作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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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11
关于对黎玉林,朱君等5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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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17-10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我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教学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重修报名对象及范围(一)对象:全院2016级各专业在籍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表)(二)范围:2016-2017-2学期所有未通过的课程[含在本学期参加了正常补(缓)考后仍未通过的课程]。二、重修报名、缴费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第9周-第10周(报名系统现已开放至11月6日)11月6日17:00截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站进行选课报名。本次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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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17-10
关于对我院49名逾期未报到学生的通告
截止2017年10月23日,我院目前仍有49名学生本学期未到校报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节第二十七条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九章第四十条之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连续两周不参加学院规定的任何教学活动,而无正当事由者应给予退学处理。希望家长在此消息发布一周内到校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院将按自动退学处理。联系电话:84686915.联系人:周老师。逾期未报到学生名单:姓 名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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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7-10
关于做好2018届及往届首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学生发展处:根据我院颁布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6-9周(10月11日至11月5日)对2018届毕业班及往届学生的所有不合格课程进行清考,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须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复习工作以及考试准备工作,并要求相关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清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清考报名对象及清考范围1.对象:2015级及往届各专业学生(2015级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往届名单请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查询);2.范围:从大一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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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7-09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颁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将在第三、四周组织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的同学进行相应课程(含考查课程)的补(缓)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补(缓)考对象为2015、2016级统招和双证在籍学生。 二、凡上学期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按学籍管理规定,均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公共选修课无补(缓)考安排,未通过的直接参加重修;凡在期末考试前未办理缓考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中缺考、作弊的学生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