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近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专业停考事项的通告。决定停考我省建筑经济管理等13个自学考试专业。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规范调整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专业开考情况,决定停考我省建筑经济管理等13个自学考试专业。现就停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考专业
本次停考建筑经济管理等13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2个,本科专业11个。停考专业见附件。
二、停考过渡期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报名;
(二)2025年5月1日起,停考专业不再安排相关笔试课程考试;
(三)2026年7月1日起,停考专业停止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四)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集中循环安排本次停考13个专业的笔试课程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停考专业所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按要求进行转免。
(二)停考专业所涉考生可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及各主考学校后续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等相关信息。
本文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席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