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举行学期第2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

2018-04-03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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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学生发展处 肖文霞供稿)4月2日下午,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发展处组织全体辅导员在中庭301会议室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辅导员第二次职业能力培训。

根据培训计划,社会管理系学工办主任郑娟组织大家学习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向辅导员阐述了此次修订的原因过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根据修订的内容和修订原则,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在2017年7月对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于2017年8月进行了编印。郑娟老师针对《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汇编》中修订的内容作了专门讲解。

鼎利学院学工办主任陈勇以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学生突发事件为主题,利用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分析了突发事件主要特征、主要类型、发展规律,组织辅导员广泛讨论,结合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处突队多年工作经验,总结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方法。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研究学习《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是辅导员的必修课程;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是考核辅导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是工作要求。此次培训是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增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力。



【责任编辑:刘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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