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护理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2018-07-09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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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护理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标方)就学院护理专业实训室设备对相关专业的公司进行有限竞争招标。请参加投标的公司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护理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四、项目内容:(报名时随标书一同给与投标方电子或纸质所需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及型号)

五、日程安排及要求:

1.2018年7月10日发出标书。

2.2018年7月12日上午12:00前到招标单位财务处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3.在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方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018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中厅二会议室开标。

二、投标文件内容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 产品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

5. 投标方应在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公司实力、信誉以及可以说明贵公司在国内的范例工程(最好是成都地区高校的工程),包括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等;

7. 招标方所列设备的准确报价清单;

8.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产品保修期限、服务响应时间及保证措施、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9.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作为投标书附件并在首页附目录。

三、投标方在此公告基础上,对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作出详尽的整体应答(包括系统解决方案及其对应的具体设备的单项价和总报价),并保证在本项目中标执行期内,有现货供应。

四、招标方发出的标书附表内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果投标方对其中内容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可另做方案并报价,并请注明建议方案的特点,供招标方参考。但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方作出口头申明并同时交书面资料,专家评标时,建议方案将与原投标方案同等对待。

五、投标方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方须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1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型纸打印,图表等可按同样规格的倍数扩展,不容许手写和随意改动。

七、投标文件正副本(装于一个信封内),整体密封后并加盖齐缝章递交。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公章和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启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八、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

九、请参与投标方准时派员出席,每一投标单位限3名以内代表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人必须参加,否则该投标单位所投标将视为废标。

十、开标时,允许各投标人有五至十分钟的口头补充表述(也可以放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十一、有关费用(只限本项目)
  参加投标单位需交标书费200元(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合同保证金,设备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二、交货要求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2018年8月20日前到货或根据供方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运输方式:由投标方负责。
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总额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
十七、投标标书作废条款:
1、未正式购买标书的;
2、投标者在投标和评标期间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
3、未按照总则和标书内容要求制作的标书;

4、对招标文件内容作擅自改动未经招标方同意的;
5、在规定的交标截至时间未能交标的;
6、参与投标者数量不足以产生有效竞争的;
7、投标者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包括资信证明.业绩、产品性能、生产厂等)。
十八、评标原则:
1、招标方承诺评标工作由招标方依法组织有关评标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综合评标原则进行严格评标,以充分保证各投标商的合法利益。
2、评标中本着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以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投标方案、质量、服务承诺及公司的技术力量、社会反响等因素为前提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中标单位,通过咨询无异议后,报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予以公布。
投标报价是否采取二次报价,由评标小组根据第一次的报价情况确定。
3、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4、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定合同。合同原则上以招标方提供的制式合同为准。
十九、其它说明:
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2、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本标书及附件,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商家,招标方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收取违约金和停止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的行为。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报价表包括运杂费、税费,装卸费等。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行政楼105室(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后勤处)
联系电话:13060008200        联系人:华刚

名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账号:23012010219469100012

开户行:成都银行龙舟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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