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网: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出台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017-04-07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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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下发了《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鼓励辅导员走岗位成才道路。

学院学生发展处负责人介绍,辅导员校内职业等级是学校专门为专职辅导员设定的校内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实行“一年一评”。辅导员校内职级设为“初级辅导员”、“中级辅导员”、“高级辅导员”三个级别,七个层次。职业能力的评定参考《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并以辅导员学年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升降弹性制,辅导员职务津贴将随着职业等级的调整而变化。

《办法》的出台,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有助于热爱辅导员工作的专职人员能够在辅导员岗位上成为资深专家,进而增强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与吸引力,为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scedu.net/p/8/?StId=st_app_news_i_x6362709371775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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