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2019届拟获得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学生名单公示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为:
1、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恶意欠费情况,在就业过程中讲诚信,无违约情况。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曾获得校级学习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须获得学习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或国家级奖项(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算在内),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实习成绩优秀。
3、学生需取得计算机一级证书或者学院认可的计算机资格证书,如果没有计算机证书需取得学院认可的国家级奖项。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5、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班级提名,系部考察,学院审核推荐,现将我院2019届拟获得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电子信息系:
李燕 欧亮 杨晨曦 董兴琴
艺术与体育系:
梁宇霞 曹蕊 唐蒋兴 刘茂蝶
建筑工程系:
刘畅 潘韬
社会管理系:
刘丹丹 齐瑞雪 蒋平 吕银 姜孟婷 范林坤 黄瑞
经济管理系:
万金慧 梁程 胡静
鼎利学院:
陈佳乐 段瑞雪 夏梓寒
公示时间为七天(11月8日—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向学生发展处反映情况。
咨询电话:84686098 投诉电话:84686880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发展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