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关于尼玛扎西同学情况告知的函
家长同志:
您的孩子尼玛扎西,学号:1511040137,系我院2015级双证市场营销专业学生。
该生本学期未按时报到注册。辅导员多次与该生沟通,但至今仍未返校学习。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长江职业学籍管理规定》,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节第二十七条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六条之规定,未经请假逾期三周不注册者应给予退学处理。希望家长在此函发布一周内到校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院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函告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