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设计学院开展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学习和解读

2022-11-10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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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教育与设计学院 覃泽跃供稿)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意见,推进学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11月8日,教育与设计学院学工办组织全体辅导员在L408会议室开展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学习和解读,会议由学工办主任陈勇主持。

陈勇主任对《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申报辅导员职业等级条件中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职业能力及工作业绩要求、科研及育人成果要求、破格申报条件重点讲解。

陈勇主任强调在辅导员职业等级评定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学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出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竞选”的原则。

学习结束,陈勇主任与老师们分享了如何推进学生工作的思考和思路,强调要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充分展现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希望老师们不断更新思想政治观念,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掌握工作技巧,激发工作动机,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辅导员工作中,寻找内在驱动力,体会职业幸福感,实现辅导员的自我成长和自身价值,使学院学生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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