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设计学院组织辅导员学习《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文件精神

2021-09-14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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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教育与设计学院 陈勇、张诗诺供稿)913上午,教育与设计学院组织全体辅导员在5317教室学习《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文件精神。教育部印发《能力标准》旨在构建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标准体系,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学工办主任陈勇带领大家学习文件精神,指出:《能力标准》进一步充实丰富了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指出了路径和方向,也进一步规范了辅导员的工作范畴,逐步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

根据《能力标准》的规定,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分为三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此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辅导员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初级辅导员一般工作年限为1-3年,经过规定入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中级辅导员一般工作年限为4-8年,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培养了较强研究能力,积累了一定理论和实践成果,中级辅导员职业标准除涵盖初级辅导员的职业标准内容要求外,在各项职业功能上有更高要求;高级辅导员一般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修养,高级辅导员职业标准除涵盖中级辅导员的职业标准内容要求外,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具备有影响力的成果,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最后,陈勇主任要求全体辅导员要把《能力标准》作为提高自身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进行自我评估,查找出自身不足,依据标准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做一些思想政治领域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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