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继续教育学院宋绍卫供稿)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扩招学生毕业岗位实习管理方案(暂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为做好2020级弹性学制学生实习工作,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保岗位实习取得良好效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职业技能、职业精神与综合素质的高度融合,着力提升扩招学生技术技能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达到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目标。2020级扩招学生毕业设计与岗位实习课程教学工作于2023年4月开始启动,为确保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潘刚
副组长:张鸿翔 倪翔
组 员:王晶 宋绍卫 张金保 蒋秀英 彭辉
二、岗位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岗位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经,是“德技兼备”人才培养的延伸。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岗位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岗位实习对象、时间、形式、要求和管理
(一)实习对象:2020级高招扩招弹性学制在籍学生。
(二)实习时间:2023年4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总实习时长不少于6个月。
(三)实习形式:自主实习(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工作岗位和内容必须与专业学习内容相近或相关)。
(四)实习要求:
在岗实践是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结合岗位项目或工作难题形成解决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岗位实习报告书,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在岗实践课程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控。
1.为学生提供的岗位实习单位必须专业对口或相近,不跨专业安排实习。
2.接收岗位实习学生的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学院和学生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切实维护学院、单位和学生三方的合法权益。
3.学生到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时间为2023年4月到2023年10月,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内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单方面终止实习。
4.实习学生在岗位实习期内接受校企双方的共同管理,学校指派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指导,企业也应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岗位实习阶段,学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完善实习材料。
5.成绩评定
学生按要求提交在岗实践报告后,由指导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各教学点制定具体评定细则与要求,在2023年12月30日前组织指导教师完成实习报告成绩录入(未完成岗位实习报告的学生,须在成绩栏中注明“缺考”),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综合评定。
6.实践报告格式要求
实践报告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封面信息要求填写完整。报告正文统一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
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办法》,符合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学生填写《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申请表》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初审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修《岗位实习》课程,成绩认定等级为“良好”。
(五)实习管理:
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三方共同管理。
①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学校定期进行走访、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确保岗位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②实习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实习计划完成对学生的实习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
③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定期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与学院共同负责学生的岗位实习成绩评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学生岗位实习领导小组。
2.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岗位实习学生服务与管理,强化带队教师的工作考核。
3.教务处、学院共同参与2020级高职扩招弹性学制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
4.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整个岗位实习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
5.加强校企合作,从多角度、多方位宣传企业的优势,促进全体师生对企业的全面了解。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