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计划开展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2023-04-21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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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二、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认定申报

(一)报名条件

具体参照保育师 、育婴员、电工四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报名材料

1、一寸白底照片1张,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考生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请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并按以上相应报名方式提供材料复印件(特别提示:复印件每页需本人签名确认);

4、学历证明材料:在校生报名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以“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条件报考更高级别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和技能人才评价网证书查询截图;

(三)资格审核

根据考试计划所安排的各项流程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证书负责人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评价中心进行复审并签字。复审通过人员由我认定中心录入评价机构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四)认定缴费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

2.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3日内,按照相关公示费用,缴清等级认定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考试费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认定方式

理论考试为ATA机考;技能操作考试为现场操作。

、携带物品

(一)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试地点。每场考试提前30分钟签到,监考人员严格执行人脸识别并核验身份证、准考证是否为本人参考。

(二)无身份证者可凭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驾照、护照和新版社保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入指定考场。凡是证件不全或与报考人员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六、认定考试规范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相应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

七、考试成绩公示与证书查询

(一)考试成绩公示

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按相关流程申请复核查分。成绩复核只对记分、登分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试卷进行再次评分。对于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考生不进行成绩复核。

(二)证书发放和查询

认定成绩及证书数据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上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后,评价认定中心进行证书打印和发放,各二级学院证书负责人及时到评价认定中心领取证书。认定考试后三个月及以上方可在国网查询;具体时间视上述审核进度及联网查询时间而定。

证书查询可通过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右上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栏目进行证书信息查询。

、组织实施及质量督导

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中心负责现场考核、阅卷评分等工作,派遣督导人员对考试全程进行督导,同时邀请省市职鉴指导中心进行监督指导。

、工作要求

严格资格审核。做好考生资格初审工作,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申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同时要告知考生,报名材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一)考场负责人工作职责

协调和组织各项工作,维护考场秩序;选派和指导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检查各考场考室安排布置情况;检查监考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试卷保管和接送;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总结和汇报考场情况。

(二)监考员工作职责

保管、发放、回收、清点、封装指定考场考室的试卷和考件;指定考场考室的监考工作,宣读考场守则,维持考场的正常秩序;做好远程视频监控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处理考场考室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监考情况。

(三)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考生签到表及准考证打印、考场安排、试卷的准备及印制、设备检修及原材料、工具量具的配备等认定前准备工作;做好考生防疫检查以及现场信息核对、现场引导工作;协助主考、考评人员完成各项考务工作;检查清点和封装试卷。

(四)质量督导员工作职责

认定考试当天工种、试题;考评人员和参加认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根据督导情况填写《职业技能认定现场质量督导情况记录表》。

、以上为本批次考试安排的预排计划,最终考试实施方案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注意事项提醒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能参加考试: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4、必须考生本人参加考试;5、考试迟到30分钟将不能进入考场。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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