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成都大学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大学学位办安排及《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我校成都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2021年8月以后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
2、外语水平达标:
(1)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②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60分及以上;
③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④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3、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评审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取得毕业证后已申请过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
(5)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需申报的同学请于3月13-15日登录http://cddx.gkzhi.com:8087/cddx_xwsq/,将指定上传的材料清晰、规范扫描,上传,工作人员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工作人员立即短信通知学生,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请严格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材料全部合格的学生,请尽快将所有实物材料通过顺丰快递至学校,收取纸质材料截止日期:3月17日。寄件地址如下:
自考:李老师(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9D507办公室,13708058800)
除第6项打包上传外,其他项逐条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要求见附件1,需同时上传该照片电子版);
(3)“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本科阶段成绩单或自考生学籍表复印件1份;
(6)毕业论文、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毕业论文选题审批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审意见表、毕业论文答辩评审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7)学位外语水平证明(下列之一即可):
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本人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
②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提前联系自考办李老师办理);
③“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④“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8)本人手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个人签名”处加盖本人指印。
(9)学位论文;
毕业论文装订规范见附件4。
毕业论文一律由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查重。
注意: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版发送时请采用“附件”的方式,切勿粘贴到正文!邮件正文请留本人姓名及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