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于受理2020年上半年第二次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知

2020-07-17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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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考试延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川教考院【2020】41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上半年第二次毕业申请审查办理工作即将进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趋势,为确保我校自考毕业申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流程

(一)根据各专业开考计划设置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本科专业考生需同时完成前置学历审查(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本次申请需考生本人在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提交。

(二)申请时间:

本科考生前置学历线上申请时间:2020年7月20日—8月7日17:00前;

所有考生毕业线上申请时间:2020年8月28—31 日17:00前

(三)申请网址:https://zk.sceea.cn

本科考生必须先完成前置学历线上申请审查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法提交毕业申请。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者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逾期未申请者本次将不再受理。

二、相关规定要求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四)咨询电话:郑老师13881842426。

、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科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若已毕业自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本次可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如有考生办理请各点提前联系我校自考办。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流程

(一) 考生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提交申请

 (二) 各主考院校考生毕业申请上报材料一览表: 

 

附件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docx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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