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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新生(家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时间
申请对象:2024年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办理且未报到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申请条件及保留年限
(一)新生在2024年秋季应征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内。
(二)新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报到入学,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
1.当地武装部或征兵办开具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与鲜章齐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1.《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病需提供医院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加盖医院鲜章的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应征入伍
1.由当地武装部或征兵办邮寄,则请同学将我校接收信息提供给对方。
2.由新生/家长至武装部或征兵办领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教务处。
寄送信息: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828号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收件人:教务处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86915,13228191918
邮政编码:610106
(温馨提示: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速递EMS或顺丰速运进行邮寄,以防材料遗失)
(二)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准备相关材料,在申请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如非学生本人或家长,则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2.学校审核《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默认寄回县级征兵办。若需寄回新生家长处,请在提交资料时明确回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3.后续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需主动向学校申请入学,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入学资格。
教务处咨询电话:028-8468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