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2024-09-18 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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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新生(家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和《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时间

申请对象:2024年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办理且未报到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申请条件及保留年限

(一)新生在2024年秋季应征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内。

(二)新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报到入学,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

1.当地武装部或征兵办开具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与鲜章齐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1.《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病需提供医院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加盖医院鲜章的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应征入伍

1.由当地武装部或征兵办邮寄,则请同学将我校接收信息提供给对方。

2.由新生/家长至武装部或征兵办领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教务处。

寄送信息: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828号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收件人:教务处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86915,13228191918

邮政编码:610106

(温馨提示: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速递EMS或顺丰速运进行邮寄,以防材料遗失)

(二)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准备相关材料,在申请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如非学生本人或家长,则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2.学校审核《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默认寄回县级征兵办。若需寄回新生家长处,请在提交资料时明确回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3.后续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需主动向学校申请入学逾期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入学资格。

教务处咨询电话:028-8468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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