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2024-03-20 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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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四川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4年3月23日进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单招考试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本考点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考点安排及要求

1. 本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身份验证设备、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检查,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提前到达考点。

2. 3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到考点熟悉考场及考点周边情况,并进行物品存放、入场安检演练等事项。

3. 3月23日上午7:40开始,考生持本人准考证从专用入口通道有序进入考点。

4. 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携带手机等禁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

5. 考点地址:成都市成洛路828号。考生车辆禁止入校,可停放至考点对面公共停车场。建议考生乘坐地铁4号线到校,在来龙站A口出站后右转20米即可到达。

二、安检要求及流程

1. 考生须自觉排队接受安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及身份验证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提供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2. 考生如有携带手机等禁带通讯工具的,应在通过智能安检门前交到考点指定位置的手机存放柜。

3. 建议考生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背包、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饰品 (如金属发卡、手镯、戒指、项链等) 进入考点,如有携带的,应在通过智能安检门前到指定位置的物品存放处进行存放。

4. 如通过智能安检门时引发报警,考生须进行自检自查,到存放点取出报警物品存放后,重新排队接受安检。若反复报警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人工安检。

5. 在身份验证需人脸识别时,请提前取出身份证,取下帽子、口罩,站在指定区域排队。人脸识别未通过时,请根据声音提示刷身份证核验。若仍不能正常完成身份核验,请寻求现场工作人员帮助。

6. 进入考场时,需配合监考教师要求完成入场人工安检。

三、考试须知

1.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禁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按要求就座,将证件放在座位指定位置,方便监考教师检查证件,并按要求在“考场准考证存根”上考生签名处签到。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

3.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品,可装入无任何标识的透明文具袋。其他任何物品(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书籍、纸张、计算尺、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统一放在考场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准考证正面、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4. 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得到答题卡、试卷时,需先按要求检查有无破损,科目、张数、页码是否正确,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等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教师。考试中要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5. 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教师。

6. 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考试指令为准。

7.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8. 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后,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因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9. 考场内全视频监控,考生应保持安静、独立思考完成答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发现,视为违纪、作弊等行为。

10.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停止答题,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教师逐一检查、回收后再依次离场。

11. 收卷结束后,考生携带好个人证件从专用出口通道离开考试区域。下一场考试开始前,按要求完成安检后方可再次进入考试区域。

12. 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并由考点将违规考生的相关材料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1. 考点咨询电话:028—84686915

2. 投诉电话:028—84686112

3.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投诉电话:028-8515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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