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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与要求,围绕新形势下发挥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效果。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运作规范化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学校自建校以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学习、传达并认真领会教育部和省教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管理日常事务,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受理校内外举报等工作;其他各行政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学校形成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各司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信息公开方式丰富
1.学校将官方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本学年浏览量81.7万余次,已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大众了解学校的重要渠道。学校定期对官网内容进行更新,目前在网站首页展示“长江要闻”“校园快讯”“通知公告”“媒体关注”等栏目,严格执行学校官网的信息公开功能。
2.学校于2010年12月注册微博,每日发布学校相关信息,粉丝1.5万余人,已成为学校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
3.学校于2013年12月注册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发布学校相关信息,关注数5.6万余人。
4.学校于2018年12月注册抖音号,发布与学校相关小视频,粉丝关注数量1.5余人,作为继微博、微信后的学校信息发布新窗口。
5.学校的宣传栏、宣传橱窗和宣传桁架定期更换,内容丰富多彩,作为学生了解最新资讯和学校事务公告的途径之一。
6.学校广播每周一到周五定时播放,内容涵盖校园生活、时事资讯、信息宣传等栏目,及时连通学子心声,架起学校与学生的沟通桥梁。
7.学校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校长例会、校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等会议,共同探讨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商议并做出相关决定;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通报学校重大措施、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每学期期末,召开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展示学校学年或年度工作成效;新生报到当天,学校组织召开家长座谈会,校领导与新生家长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最权威的学校信息和相关教育资讯。
8.学校设有信访接待室,并将每周四设为校领导接待日,安排校级领导现场办公。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来访工作。信访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9.学校通过钉钉建立工作沟通平台,作为发布重要通知、重大文件以及各部门间工作联络的主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类,具体包括: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招生考试、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信息公开渠道公开信息数量如下:门户网站上载“长江要闻”220篇,“校园快讯”706篇,“通知公告”33篇,“媒体关注”176篇;微博发布260条;微信发布599条;抖音小视频上传152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徽、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学校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方式:通过官网“四川长江职业学院”(http://www.sccvc.com)、微博“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微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实物方式:校内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桁架、电子显示屏等。
3.纸质方式: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办公平台:通过钉钉向师生员工发布公告、通知,提供沟通渠道。
5.其他方式:通过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统计期内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尽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缺少专职人员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员配备上需进一步充实力量;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奖惩机制不够健全等。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对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信息的事前预判和系统梳理,督促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回应师生关注关切的事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中的积极作用。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加快网站的升级改造,推动多领域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网站功能、内容,设立互动版块,强化在线服务,在已有公开渠道基础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发挥好新媒体优势,为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出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