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实训室安全检查通知

2021-09-02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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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新学期学校实训室的安全使用教学任务有序展开,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初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1、自查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7日

2、自查方式:各二级学院需落实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所辖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反馈报送自查相关材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自查内容:

1)对2021年暑期新建、改造实训室建设进度检查,确保2021级新生教学任务有序开展。

2)重点加大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检查,确保系统全面地做好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3)对实训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确保实训室消防安全。

4)对设备开机前运行条件进行检查,实训室内仪器设备通电、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5)对实训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训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实训室环境清洁,确保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

6)对实训室课表进行检查,确认课表已张贴在指定位置。

7)对实训室使用管理登记记录本进行检查,确保记录本已齐备,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及时归档。

4、自查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及相关准备工作,填写提交《附件1:2021-2022-1各分院实训室统计表》电子档;打印《附件2:2021-2022学年上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于9月7号下班前上交教务处。

二、抽查阶段

教务处将组织各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相关学院的实训室,具体抽查时间、范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未尽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84686027

四、附件

附件1:2021-2022-1 各分院实训室统计表

20220109115855296.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上学期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表

202201091159021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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