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创新创业专业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2019-01-02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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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升我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强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院决定鼓励各系(分院)教师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专业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发挥各教学单位专业优势,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统一,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

选择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进行建设,教学内容应能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

三、建设要求

(一)在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基础上,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学生实际,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优化课程内容,重构教学设计。

(二)课程设计特色鲜明,课程教学模块和知识点设置针对性强,实用性好。教学大纲符合教学目标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设计与安排,鼓励开发和编写相应课程教材。

(三)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强化学生的主体性、教学的针对性,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锤炼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

(四)以课程建设团队为单位,课程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创新能力。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四、建设课程分类指南

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参赛项目分类,可将拟建设的专业课程或实践活动课程分为“技术创新类”和“非技术创新类”,各系(分院)至少选择其中一种项目类型进行研究和建设申报。

(一)“非技术创新类”。课程建设致力于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创新理念和方法。

(二)“技术创新类”。课程建设内容是解决企业的实际技术和工程问题,包括做基础性的技术研发,研发成果须是真正利用创新方法而产生。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将作为学院创业导师库成员进行培训,待课程建设基本成熟,参与省级创业导师教学比赛;

(二)申报课程将以专业创新创业课列入教学计划;

(三)要以课程为基础,申报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四)专业类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将作为重点/加快/培育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六、申报程序及方式

创新创业专业课程采取各系(分院)推荐、教务处审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的办法产生。各教学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公布,准予立项建设,建设期不超过1年。

七、申报名额及时间

各系(分院)应至少申报1门创新创业专业课程,课程负责人填写《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系(分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系章)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张会老师处。

附近1.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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