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知长江
新闻中心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教学部门
职能部门
川港交流
教育资源
人才培养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院教学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报名对象及范围
(一)对象:全院2016级各专业在籍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范围:2016-2017-2学期所有未通过的课程[含在本学期参加了正常补(缓)考后仍未通过的课程]。
二、重修报名、缴费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第9周-第10周(报名系统现已开放至11月6日)11月6日17:00截止,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站进行选课报名。本次重修逾期不接受补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同学,将视为放弃本次重修考试机会。
(二)缴费时间:教务处统计重修报名信息后,选课学生于第10周(2017年11月07日至11月10日)11月10日17:00前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交纳学习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选课视为无效,且无本次重修考试资格。
三、网上报名选课方式、费用
(一)请同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不及格的课程再报名:
内网地址:http://192.168.1.3:81
外网地址:http://110.191.236.251:81
手机等移动终端可在校园内搜索“xiaoyuanwang”信号,连接成功后,通过手机浏览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地址同上。
(二)网报步骤:选择网上选课à重修选课,选择重修课程,点击“我要报名”,完成网上报名;
(三)重修费用:50元/学分。
四、重修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的安排
(一)重修报名工作结束后(即第10周2017年11月10日),由教务处将报名的重修课程及人数进行统计,统一将报名详细信息下发至各教学单位,并由各教学单位安排辅导答疑。
(二)原则上根据选课人数,达到或超过20个人单独开班;少于20人采取辅导答疑的形式进行,辅导答疑上课时间拟安排在第11周-第12周(2017年11月14日-11月24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辅导答疑后再进行考试,非笔试类课程采取考查方式进行,在辅导答疑期间由辅导答疑教师安排,笔试类课程由教务处安排统一笔试,拟定于第11周周末(2017年11月18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务必将此通知向学生传达,协助做好2016级重修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