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培训管理办法

2022-08-16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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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川港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是经四川省高教育学会批准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接受其指导,从事川港两地教育教学研究、青年互动交流等教育交流、学术研究、会议培训等活动。

专委会为进一步拓展工作,调动省内高校、机构和个人参与川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扩大专委会的影响范围,完善与加强专委会组与机构建设,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和《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川港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工作规则(修订)》规定,发展和吸纳高校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会员。

一、申请会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省内的高等学校;行业领导从事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机构;热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

2.拥护《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和《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川港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工作规则(修订)》;

3.热心支持和从事川港高等教育研究和青年交流工作,并有一定影响;

二、申请办法

1.专委会原设有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长、秘书长单位和发起单位(附件1)。

2.现有单位会员之外的高校、机构、个人要求申请成为专委会成员单位,需成为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

3.在现在会员单位、个人、组织机构之外申请加入本专委会,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川港等高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分,盖章后送至专委会秘书处,经专委会按程序批准后,成为会员。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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