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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教师在未递交申请的情况下带学生到图书馆自习或上课,有的还无老师组织,现场秩序较为混乱,影响了师生的正常阅览和图书馆的正常运营秩序。为了确保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凡需在图书馆进行自习或上课者,须按“借用图书馆场地申请表”的流程办理,并提前1-2日将此表交与图书馆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人数多少作出妥善安排并告知当事人。
图书馆
2017年11月1日
2017级新生干部图书馆培训通知
图书馆内部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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